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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厕所·和平饭店·抽象概念

标签:一个 可以 就是 饭店 女厕  日期:2015-07-24
我觉得我看贴子也是找那些标题可以促进相关性联想的贴子, 这个女的为什么死了,女厕所不是女厕所,那些要杀人的人在到和平饭店之前要干的事就是杀人,和平饭店的概念就像是女厕所的
  首先给我老实交代,你进这个贴子是不是因了“女厕所”三个字。以己推人,我觉得我看贴子也是找那些标题可以促进相关性联想的贴子,不奇怪,意淫之心,人皆有之。不过,本贴要谈的“意淫”非带性器的意淫,而是没有上限的道理意淫。
  
  男人都进男厕所,女人都进女厕所,未上幼儿园者可以除外。这是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但要是男厕所满了怎么办,而同时女厕所又空无一人,怎么办?进不进女厕所,这是一个问题。诸如此类女厕所之类的笑话各位肯定比我掌握得多,但我猜想每个笑话的结局都是:那个不幸的男同胞出来后戴上了变态的屎帽子。
  
  类似的现实素材是女洗澡堂事件。那件事读过书看过报的人都知道,如果不知道,还有人讲给你知道。我再重复下来,某女进洗澡堂,中煤气毒,昏迷倒地,生命从此要和死神赛跑,同伴出门高声呼救,有勇士欲前往搭救,临到门口,不知是被好道理者拦住,还是被自己头脑里的好道理拦住,总之是迟疑了一下,这样,中毒女子就被死神拉近了黄泉一步。等到勇士排除思想斗争,冲入洗澡堂,却又出现思维短路:因为那女子没穿衣。怎么办,找件衣服给她穿上呗。等到衣服穿上,这衣服也正好成了寿衣。
  
  这个女的为什么死了?道理简单:男人不能进女厕所或者女的不能光屁股出来见人。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很多,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样一个命题:生命重要,还是道理重要?而我要谈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件事实。人,作为一个由动物猴子变来的人,本来有两害取其轻的本能,为什么却容忍事实最终发生?
  
  意淫。每一个处在事发周围的人都充满了意淫。这个救人的事一经意淫,便变成了力量庞大的道德考试:男人可以进女厕所吗?是不是强奸妇女?是不是耍流氓?是不是违反了社会公德?是不是破坏了人类的规矩?
  
  总之,女厕所不是女厕所,还是一个类似于和平饭店一样的东西,在保护这一些抽象的东西。《和平饭店》我没看懂,还是几年前看的,亮点当然还是在那个苍老的小马哥身上,周润发同志用一杆枪勇敢地保卫了饭店里每一个客人。这些客人或受白道追杀,或受黑道追杀,总之是受追杀的弱势群体。而周润发的原则就是:我的客人出了门,你们可以去杀,但他们没出门,你们就是和饭店过不去。换句话说,那些要杀人的人在到和平饭店之前要干的事就是杀人,到了和平饭店之后要干的事便是要跟和平饭店过不去。

  这个故事延承了关二爷的精神,人人都为周大哥叫好,但如果那些黑道白道的人存在,我想他们一定会觉得非常滑稽,我跟那个我要追捕的人过不去,又跟你周润发何干?
  
  周润发可以说些救弱之类的道理,但在电影里,他似乎强调的又是和平饭店的概念。和平饭店的概念就像是女厕所的概念,在保护着一个什么东西,一个抽象的东西。以前看到过一则新闻,说的是某个国家的法律非常奇怪,凡人只要进了厕所,警方便不能进去逮捕。结果有一狗急跳墙人士慌不择路就进去了,警方真的就守在门外。这鸟人倒乐得自在,就在厕所里待着,死活不出来,据说是有好多天,是几个月还是几周或者是几年,我忘记了。外边看来还有送吃的。
  
  这个鸟人就像王二笔下那个参加考试的李靖。李靖会玩数学,会搞实验,还会发明一些东西,但真正要大考特考的却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内的《周易》。按照“那个时候”的规则,考得不好不单单是跟自己的机会过不去,还跟自己是否反意识形态反朝廷反社会有关。因此,这要考便得靠个满分,否则总会有些考官会产生某种意淫。我在误读《红拂夜奔》的那一段,你不要怪我。王二真正形容的是:李靖突然灵机一动,在考卷上大书“大隋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若干字。这样一弄,我们完全又可以想到,“那个时候”的考官又陷入了两难:要判交白卷的李靖零分,就是跟大隋皇帝过不去;要不判他零分,又放纵了李靖这样的混蛋。最终经过讨论,决定打分100。原因无他,混混不要紧,最主要的是不能得罪“大隋皇帝”,不能得罪意识形态。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认识,意识形态等抽象的东西还可以保护具体的坏蛋。和平饭店里的人都是作为观众一方的,李靖是作者自期的,这些人统统被我诬蔑为坏东西,实在是我为文的需要。这些坏东西尚不坏到彻底,尚不打着饭店或者大隋皇帝的旗号出来作恶多端,但细想一下,这样的空间是不是存在呢?
  
  季羡林《牛棚杂记》里有段感言,颇为深刻:我觉得,“革命小将”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始至终所搞的一切活动,不管他们表面上怎样表白,忠于什么什么人呀,维护什么什么路线呀。这些都是鬼话。要提纲挈领的话,纲只有一条,那就是:折磨人。
  
  折磨人的行为为什么会发生,乃至还光明正大地发生?那些“革命小将”所借用的工具竟然也就是李靖所借用的工具,只要喊几句万岁,然后指斥你破坏了什么。破坏的对立面当然是维护。这些以整人为乐的坏东西却又成为了圣人。这种逻辑很盛行,特别是在目的和手段可以分裂待之的“那个时候”,这种逻辑基本可以让一个人像蚂蚁一样被消灭。
  
  在网络上我也有过遗憾,因为我被不少人号召。比如要捐款啦,要签名啦,还要什么什么的,总之是个“群众活动”,我的态度比较不好,要么是不理人家,要么是提醒他下次别再烦我。而每一次接下来的话语“批斗”则总是让我觉得人是可恶的。比如我不去签名,就说我是“麻木不仁”,就是“无视自己的权益”,“连中国人都不算”,或者“你去当汉奸好了”。每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我总是心情烦闷,总是彻夜寒心。我觉得自己有一天有失去个人意愿的可能。而如果我要想无故骂人,想骂得别人体无完肤,我竟然也觉得自己可以借助这样的工具,而且可以毫发无损,甚至有可能博得喝彩声声。
  
  什么玩意?
  
  赵高牵出一匹鹿来,说是马。群臣必须表态,答案只有两种,非说出一种不可。而凡说马的都是好样的,说是鹿的回家后都被干掉了。这样的特殊时期,可以得出一个糟糕的结论:人连沉默权都没有了。天下之鹿从此可为马矣。这样的事虽是古事,在今人看来却也不能不提防,某作家就立言:不能表态,那就沉默;不能沉默,那就不能害人。(大意如此)
  
  在童年时刻,我和同伴喜欢去铁路坝上看尸体,那些支离破碎的躯壳让人几天几夜都睡不好。但我和同伴还是很好地讨论了一下一个危险的问题:那就是要是有人杀了一个人,然后把尸体移到铁轨上,杀人之责似乎就可以逃脱。这样的讨论当然是可笑的,但现在想起来某些打着庄重旗号的事或许就是一次“移尸”行为。同样的,要消灭或者摧残(折磨)某一个人,就把他请到意识形态、道德等等这些抽象的概念铁轨上,然后光明正大地下手。叫“移尸”似乎不妥,叫“借刀杀人”似乎更妥当。
  
  老人提醒:女厕所,你碰不得、摸不得、近不得、进不得、说不得、看不得、想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