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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的味道

标签:一个 我们 强奸 或者 暴力  日期:2015-11-04
还有一个人,不仅仅是,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强奸是受到特殊环境条件的刺激或者犯罪人自己追求纯粹享受的暴力心态的刺激,我们不能排除被强奸的爱好者,对妇女没有强制性则不构成强奸妇
  没有强奸他人的欲望,也没有强奸过他人,甚至真正的强奸都没有看过。所以,在这里讨论强奸问题纯熟只能是以一个道听途说者的身份,其不实事求是之处还望实践经验丰富者指正。当然,我还是进行了不少的调查从这个程度上说,还是有发言权的。

  Lucrezio是一位非常伟大的描写自然的作家,他注意到:即使在一些很普通的交媾情况下,人们也能惊奇地发现残暴对待女性的萌芽,对男人的欲望进行反抗的妇女将会受到伤害。我认识一位举止文雅的诗人,他以看见小牛被开膛或者悬挂着的鲜血淋漓的肉,就浑身淫欲激荡。还有一个人,只要掐住一只小鸡或者一只鸽子,就会射精液。”(注1)当我们看到这段话时,所有关于性犯罪的主观和客观的分析都显得黯然失色了。它们的感受就如同刚刚出生的婴儿吮吸母亲的奶头,好像被敲打后的膝跳反射,那样自然,那样纯洁,超脱了一切的单纯的性欲享受,不是受到任何不良书籍的影响。他以自己最自然的本能,告诉了我们,不仅仅是“温饱思淫欲”,世间的万事万物或者都是思淫欲的缘由。当然,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人本身有性欲望的原因。正是这么纯洁的人,如此自然的表现启发了我:强奸不仅仅是享受的,也有无奈的味道。

  作为我们这些自以为正常的人,交媾这种人类的基本需要完全可以通过婚姻方式合法解决,即使不可以也能够通过通奸或者嫖妓或者手淫等方式解决,不一定要通过暴力的手段解决。可是,许多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强奸者唯有通过暴力的方式才可以达到博起的目的,通过被施虐者的尖叫或者哭泣刺激自己的性欲望,如果没有反抗他们马上阳痿。电影《法国悲情城市》中“两位女主人公,曼尼和娜丁,在一个车库被一群暴徒强奸。曼尼和娜丁对被强奸的态度截然相反,娜丁哭喊,挣扎,反抗,一切受虐者在受虐时的临场情绪表露无遗,而曼尼则表现出一种逆来顺受的冷静,不哭喊,不挣扎,不反抗,对施暴者提出的要求也默默配合。但娜丁的哭喊和反抗,更刺激施暴者的兴奋度,施暴者正是在受虐者的痛苦中获得加倍的满足;曼尼的逆来顺受则让施暴者性味索然——曼尼以其对性透彻的窥览而使性成为自身一种可有可无的存在”。(注2)我无法得知那个强奸者在实际的生活中是否阳痿,但是就影片中的表现看来,他们对于配合的交配是无法忍受的。他们,一些表面看来正常的人,无法获得性爱的快感,能采取的方式是什么――寻求强奸。可见,在强奸的原因中,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强奸是受到特殊环境条件的刺激或者犯罪人自己追求纯粹享受的暴力心态的刺激,也要嗅嗅那些强奸的无奈味道。

  强奸其实是一种深化的的虐恋,为法律所禁止,为道德所不容。斯文宾是上世纪英国注明诗人,作为一个虐恋爱好者,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比如《鞭笞台》:

  在我的眼中
  又出现那熟悉的情景
  我又一次在我的命运面前发抖
  又一次看到那高大幽暗的行刑室
  那对我的膝盖来说如此熟悉的鞭笞台
  那对我残酷无比的藤鞭
  我看到校长高扬手臂站在那里
  他那强有力的手握着一束藤条
  枝条柔韧,我看到它满布花蕾
  我灼热的臀部对此再熟悉不过……(注3)

  诗歌的起由是他小时候经常受到老师的鞭打,曾经有一次老师让皮肤白皙的斯文宾和一个黑皮肤的小孩同时接受鞭打,这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这不是痛苦的回忆,相反可能正是这种经历造成了他后来对虐恋的酷爱。虐恋和强奸的相似之处在于作为实虐者都是只有通过暴力方式才可以或者快感,二者都隐含深刻的暴力因素。不过在虐恋中,多数的受虐者同实虐者都是自愿的,而多数被强奸者则不是自愿。当然,我们不能排除被强奸的爱好者,象许多影片的幽默情节的主人公那样希望自己被强奸,甚至专门制造条件供他人强奸。可是,爱好被强奸者始终是少数,他同虐恋的兄弟关系因为主体心理的变化分开了。作为刺激源头的暴力引发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违法背德,一个是合法自由。这时我们不的不考虑,为什么强奸是违法的。

  按照我国法律,强奸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于之性交的行为。它侵犯的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如果采取乞求等方式发生性行为,对妇女没有强制性则不构成强奸妇女罪。即使第一次是将妇女强奸,以后双方产生好感发展为通奸,虽然第一次认定为强奸,但是双方发展良好甚至准备结婚的则可以不追究。(注4)也就是,评价强奸与否在于受虐者的意志,一开始自愿可以,不自愿到自愿也可以。所有的评价最终不是以强奸行为本身来定义,而是从结果来定义。行为本身的强制与否实际是由被虐者事后的一句话来决定。

  终于暴力的行为因为人的意志发生了变化,精神的暴力超越了肉体的暴力,最为主体的人否定了作为客体的人。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物质关系发展为了精神关系,自由的观念压住了血淋淋的肉体。象齐泽克叙述类似,当强奸的过程中被虐者从从痛苦到快感的产生过程中,强奸的味道变了,从肉体的强奸发展到了精神的强奸。其实,暴力本来也就是一种体会,没有受暴的体会,人也就愉悦了。

  可是,我总在想这到底是自由精神的的胜利还是失败。

  注1:龙勃罗梭《犯罪人论》
  注2:稻沐汗《fuck me:观念的实虐与受虐》
  注3:李银河《虐恋亚文化》
  注4:高铭喧《中国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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