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官:你为什么要偷走那辆汽车? 被告:我认为那辆车一定是无主的。 法官:为什么? 被告:因为那辆车就停在墓地旁边
3、法官望著被告说:我是不是曾经见过你,你好像有些眼熟。 被告满怀希望地说:是的!法官,您忘啦?二一年前,是我介绍尊夫人跟您认识的。 法官咬牙切齿地说:判你二十年有期徒刑。